浙江开化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5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浙江开化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概要:规划范围包括浙江开化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用地所在的ZX-24管理单元,园区位于开化县中心城区华埠片区以东,南至华殿线,北侧、东侧为山体,总用地面积333.87公顷。
发展定位:新材料聚慧区,新装备智创地。
主导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大健康产业和轻工机械产业等五大产业。
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轴、双芯、三片”的功能结构。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环境空气:经预测,规划期内大气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均在允许范围之内,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项目,在配备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只要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管理要求实施,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地表水:规划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均送华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随着规划区雨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区域截污纳管率提高,有助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地下水: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的需要,只要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地下为污染防治措施,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固废: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固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土壤和生态:规划实施会对区域土壤环境、陆域和水域生态环境及景观格局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其影响是可接受的。
噪声:主要为生产噪声,首先应优化布局,规划居住区周边不宜布置机械加工等高噪声企业;同时入区企业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和规划结构总体较为合理,浙江开化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基本协调,但由于部分规划编制时限于本次规划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协调;规划区土地资源、水资源可以满足规划实施的需要,污水处理设施可以承载规划区产生的废水量,能源供应可以得到保障;在进一步优化局部地块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落实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后,本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朱先生 0570-6520917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朱女生 0571-87996030
(3)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和当地环保部门
当地环保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0-601315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与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发表意见和看法,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6日,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150541568@qq.com。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