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青瓷文化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龙泉青瓷文化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龙泉青瓷文化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东至上垟镇源底村,西至宝溪乡溪头村,南至上垟镇花桥村,北至披云山草鞋岭,规划总面积55.6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0年-2035年。
发展定位:以“坚定文化自信,传承青瓷文化,发展山地产业,享受山地生活”为主旨,依托区域内文化珍稀度、海拔宜养度、气候适宜度、空气优良度、水质洁净度、食材优产度“六度禀赋”优势,以开创山地度假生活新范式为理念引领,紧扣“青瓷文化”主题,聚焦“山地度假”主线,构建生态、文化、健康、生活高度融合的山地度假产品体系,力争将龙泉青瓷文化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集经典文化传承、高山游憩观光、山地康养度假、未来乡村生活、山地特种运动、森林自然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文旅复合型山地度假旅游区。
空间结构:“一轴三组团”,其中一轴指瓷韵山水景观轴线;三组团为上垟青瓷文化度假组团、宝溪乡居生活度假组团、披云高山康养度假组团。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水环境影响:规划近、远期产生的污水均能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规划区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通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纳污水体污染防控措施的落实,将有助于周边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工业企业做好各类设施的防渗措施,基本不会对规划区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空气:通过强化大气污染控制等措施,规划近、远期各类大气污染物均会得到不同程度控制,一定程度上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声环境影响:规划区内的设备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及高噪声设备经隔振消声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加强引导、严格控制等措施,可减轻社会生活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固废处置影响: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只要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土壤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随着土壤污染污染防治措施的加强,工业污染源对土壤影响将会得到控制,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以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的开发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内土壤产生明显的累积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区域景观格局,在积极采取相应生态保护和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情况下,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三、评价结论
龙泉青瓷文化省级旅游度假区以“坚定文化自信,传承青瓷文化,发展山地产业,享受山地生活”为主旨,依托区域内文化珍稀度、海拔宜养度、气候适宜度、空气优良度、水质洁净度、食材优产度“六度禀赋”优势,以开创山地度假生活新范式为理念引领,紧扣“青瓷文化”主题,聚焦“山地度假”主线,构建生态、文化、健康、生活高度融合的山地度假产品体系,力争将龙泉青瓷文化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集经典文化传承、特色游憩观光、山地康养度假、未来乡村生活、山地特种运动、森林自然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文旅复合型山地度假旅游区。本次规划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线一单”划定方案等上位规划的定位要求基本一致。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能够得到保障,主要污染物总量可以实现减排,规划实施有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龙泉青瓷文化省级旅游度假区规划立足于区域自然资源优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适度开发为准则,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为支撑,规划内容基本体现了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实施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在合理优化和调整规划空间布局、进一步基础设施并具体落实各类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次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环评简本可前往龙泉青瓷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查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龙泉青瓷文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地址:龙泉市上垟镇木岱口村木住路002号
电话:0578-775407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199号
电话:0571-87995270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99-2号
电话:0578-7262301
龙泉青瓷文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