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油管规定,现将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配套油库工程(宁海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固废部分)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配套油库工程(宁海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固废部分)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海县黄坛镇魏家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固废部分)、验收意见(固废部分)、其它说明(固废部分),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17816875760
泵站(固废)验收报告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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