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张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张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张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本次规划区块位于仙居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的西南部,地处县城主要溪流永安溪和朱溪港交汇处西南岸,具体为东至朱溪港西岸规划河道蓝线,南至管铁线,西至规划41省道,北至永安溪南岸规划河道蓝线,总用地面积124.81公顷。
规划目标:为了着力推进仙居经济开发区下各片区的整体发展与建设,持续贯彻“两抓”策略,依托产业项目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区域交通格局及设施的建设优势,将张店北区块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基础配套完善、规划布局合理、产业集群化显著、具备一定规模及现代化水平的创新性制造业、高新研发制造、服务配套综合化发展的区域功能片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区域环境调查,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环境质量现状及规划制约因素分析、污染源预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及规划的合理性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监测和跟踪评价、困难和不确定性、环境管理和监测,环评结论及建议等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27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将认真准备公众关心的相关议题,并结合规划环评成果,在规划环评初稿完成后组织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表。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永安工业集聚区春晖中路26-2号
联系人:徐楚远
电话:1886880861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向往街199号
联系人:赵贞贞
电话:13208006283
电子邮箱:278945357@qq.com
(3)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0576-87810647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