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诺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2万吨工业固废分类收运及资源化再生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9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处置2万吨工业固废分类收运及资源化再生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租赁1291.14平方米厂房,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废纺丝、金属、废布料、玻璃、废塑料、泡沫、废纸张等有利用价值的物料进行分离回收,同时对可再生利用的废塑料深加工制成塑料制品;高热值工业固废加工制作成燃料棒。项目建成后年处置2万吨一般工业固废。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内河及曹娥江III类水;涉及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和3所学校;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项目实施后,造粒注塑和成型废气经收集治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少量粉尘和污水处理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排放标准后部份回用,部分纳管送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不会对企业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水调节池泄露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仅局限在附近局部区域;只要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经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处置影响分析: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切实落实固废的处置措施,做到及时清运,固体废弃物的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卫生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4-1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水 | 清污分流 | 做好厂区雨污分流。 | |
污水处理 | 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排放标准后部份回用,部分通过泵送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 | 排放的废水达到规定的污水浓度要求。 | |
废气 | 造粒注塑成型废气 | 项目造粒机、注塑机和成型机配套安装“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装置。 | 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破碎粉尘 | 泡沫粉碎机和粉切一体机配套布袋除尘装置。 | ||
噪声 | 生产车间等 | 对风机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印染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或设立隔声罩;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固废 | 危险 固废 |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
一般 固废 | 污泥、沉渣收集后卫生填埋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外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市诺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2万吨工业固废分类收运及资源化再生项目拟在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工业区实施,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绍兴滨海新区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只要建设单位具体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内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以信函、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同时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将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s://www. zjshjkj.com/)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信访值班室12369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5-84139781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诺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绍兴市越城区沥海工业区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3905852154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市诺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