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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码头技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码头技改扩建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利用企业原有土地及已批的岸线,扩建1500吨级渣土泊位,泊位总长63m,占用岸线长度63m,采用2台电动挖斗装卸渣土,设计通过能力为130万吨。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规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柘林村

264318

3333136

居民

~360

环境

空气

环境空气二类区

~380

263831

3332833

居民

东南

~380

镜湖村

265057

3332768

居民

~1470

~1150

后诸村

264152

3332428

居民

~350

东南

~880

景瑞上府

263239

3331268

居民

~770

~2050

湖口村

263370

3330229

居民

~200

~2470

大庆景苑

262254

3331741

居民

~1840

西南

~2160

立岱村

262794

3332227

居民

~350

西南

~1100

绍兴市城北小学

262844

3331881

学校

~30

西南

~1650

羊山村

262735

3333830

居民

~930

西

~1050

羊山华庭

262961

3333903

居民

~200

西

~1100

金玉园

262798

3334041

居民

~500

西

~1200

齐贤镇中学

262539

3334116

学校

~36

西

~1480

东贤花园

264071

3334424

居民

~420

~1000

贤仕花园

263641

3334640

居民

~770

~1200

齐贤村

263621

3334535

居民

~1260

西北

~900

群贤村

263053

3334723

居民

~1200

西北

~2000

兴齐村

263380

3335892

居民

~1000

西北

~2150

齐贤中心小学

263767

3335317

学校

~42

~1860

八字桥村

264594

3335333

居民

~1000

~2000

彩虹人家

263845

3335490

居民

~100

~2100

河道

-

-

-


地表水

地表水IV类区

紧邻

杭甬运河

-

-

-


~180

厂界及厂界外200米范围

-

-

-


声环境

声环境

3类区

-

-

 

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专章一:大气评价专章预测结果,码头TSP排放最大落地浓度约为62.584ug/m3,落地点位于下风向42m处,占标率为6.95%,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企业提供的排污许可证,项目所在地具备污水接管条件,项目生活污水可全部纳入污水管网,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故项目建设不会对附近河道的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预测

经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处置影响

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切实落实固废的处置措施,做到及时清运,固体废弃物的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卫生造成不利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

施工扬尘

颗粒物

①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②设立信息公示牌,公示举报电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监管主管部门等信息,鼓励在线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③工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措施,场内易扬尘堆放物应在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主体在建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或更高效的防尘措施进行封闭;

④工地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经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禁止使用超标排放的工程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⑤开挖、拆除等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

⑥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堆放物48小时内未能及时清运的,应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防尘措施;

⑦项目竣工前,应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放物。

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尾气

COHCNOx

使用含硫量低于0.02%的低硫汽油或含硫量低于0.035%的低硫柴油,同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避免尾气排放超标。

水污染物

施工场地

雨水、泥浆水

收集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抑尘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

冲洗废水

经隔油、沉淀等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抑尘

生活区

生活污水

依托现有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

施工设备

设备噪声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②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时产生噪声;

④施工期间要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文明施工。

固体废物

施工场地

建筑垃圾

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及时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生活区

生活垃圾

设置临时收集点避雨堆放或送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3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

运输车辆

扬尘

①要求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车辆需加盖篷布,以减少无组织扬尘产生;

②场区设置洗车池,进出车辆通过喷淋清洗,减少扬尘产生;

③进出场区道路一侧设置喷雾装置,减少车辆运输扬尘;

④场区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清扫,减少扬尘产生。

码头装卸

扬尘

①装卸区配备移动式雾炮机,渣土装卸时开启,减少装卸扬尘的产生;

②场界设置防尘网,配备喷雾装置,减少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水污染物

码头

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地面雨水

经收集后汇入场区污水沉淀池进行沉淀,经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排放

船舶、码头

生活污水

经收集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噪声

码头

设备、车辆噪声

合理安排装卸时间;加强船舶、固定式起重机的日常检修,加强绿化,提高绿化率,形成自然隔声屏障。

固体废物

船舶、码头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码头

沉淀污泥

作为渣土外运处置

船舶

舱底含油污水

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风险防范措施

①配备风险应急物资;

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③制定码头应急预案。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码头技改扩建项目拟于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杭甬运河北侧马路湾内利用现有岸线实施,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柯桥区土地利用规划、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产业政策、绍兴市柯桥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要求,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采用先进的装卸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但是,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企业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内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七、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202167日~2021721日)以信函、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

、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

联系方式:0575-84138296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5-84139781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柯桥区齐贤街道

联系人:高总

联系方式:13065580766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

                                         (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