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龙湾电厂支线、苍南支线)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6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北起宁波市鄞州区,南至温州市苍南县,途经宁波、台州、温州的14个区(县),2011年6月原环境保护部对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目前项目已建成投运,作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建成投产对调整浙江省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缓解居民用气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市场条件变化等原因,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龙湾电厂支线、苍南支线建设内容发生部分变动,主要为支线管径发生变化,其中龙湾支线管径由原环评阶段的φ355.6mm(DN350),调整为φ457mm(DN450);苍南支线由原环评阶段的φ355.6mm(DN350)调整为φ813mm(DN800)。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管径增大属于重大变更,支线部分需重新进行环评报批。为此,我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龙湾电厂支线、苍南支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特此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龙湾电厂支线、苍南支线)
(2)建设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3)建设单位: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及规模: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龙湾电厂支线段线路工程,全长约为5.04km,其中海底管线长约 4.2km,起点为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的龙湾分输清管站,终点位于温州市龙湾区龙湾电厂。设计压力6.3MPa,管径为φ457mm。
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苍南支线,起点位于瑞安市汀田镇的瑞安分输清管站,终点位于苍南县龙港镇的苍南末站,全线长度约为37km,路由由北向南依次经过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设计压力6.3MPa,管径Φ813mm。
(5)建设地址:温州市
(6)总投资:苍南支线项目总投资约48237万元,龙湾电厂支线总投资约10587万元。
(7)建设工期:龙湾支线于2013年5月开工,2014年9月竣工;苍南支线2017年6月开工,2019年12月竣工。
二、环境本工程评价范围内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瓯江、飞云江、鳌江等;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温州市平阳县古盘山森林公园、平阳县古盘山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保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瓯江口灵昆东滩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声环境保护目标:站场200m及管道两侧200m范围内的居民等;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管线两侧200m范围,以及以分输站为圆点、半径5km的圆形区域的人口。
三、主要环境影响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正常运行工况,天然气不排放,对环境空气没有影响。非正常工况下,仅在站场清管作业和过滤分离器检修时有少量的天然气通过封闭式地面火炬排空,封闭式地面火炬能使天然气完全燃烧后达标排放。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管线输送的介质为天然气,正常输气不产生废水。各工艺站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站场内绿化浇灌,对沿线地表水无影响。
3、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已施工完成,临时用地均已按照要求复绿。在营运期内,工程正常运转情况下,管道地区生态处于正常状态,无异常状况发生,可以认为正常输送天然气过程中管道对地表植被无不良影响。
5、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运营期现状监测,各工艺站场和阀室在正常工况下各厂界均达标。
6、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检修废液暂存于排污罐,待废液累积较多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机构对该废液进行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抡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采用加强管理措施,减少天然气的泄漏量。
2、废水防治措施
各站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场绿化浇灌,不外排;
3、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各站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处理,对清管、检修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委托地方环卫部门清运。检修废液暂存于排污罐,待废液累积较多时,委托有资质机构对该废液进行清运处理。
4、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管道沿线的临时施工区域均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恢复。营运期对于涉及森林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段需要重点巡视,杜绝施工等人为对管线的破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具体预案实施手册、强化环境风险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处于可接受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龙湾电厂支线、苍南支线)管径增大后,其环境影响可控,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再进一步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降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象 、范围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主要为项目建设区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工程的建议等。
2、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11月9日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反馈。
七、相关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751号浙能第二大厦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571-89815828(986750752@qq.com)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柴工 联系电话:0571-87998916(470828044@qq.com)
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7-88926386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查阅。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