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澎三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9汕头中澎三海上风电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八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拟在南澳岛南面领海线外专属经济区范围内开展汕头中澎三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并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对汕头中澎三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规及规定,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八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头中澎三海上风电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汕头中澎三海上风电场项目于2018年12月28日核准,于2020年3月10日变更建设单位名称。项目计划装机容量1000MW,场址位于汕头市南面海域。
北纬(度分秒) | 东经(度分秒) |
22°45′20.10″ | 117°16′55.06″ |
22°29′06.56″ | 117°37′24.27″ |
22°30′45.33″ | 117°39′08.45″ |
22°46′13.79″ | 117°17′51.70″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建设91台单机容量1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座320kV海上柔性直流升压站(海上换流站)和1座陆上换流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19回66kV集电海缆接入海上柔性直流升压站(海上换流站),升压后通过1回±320kV直流海缆输送到汕头市濠江区陆上换流站。
本次评价仅针对海上风电机组及66kV集电海缆,其余海上换流站、送出海缆、陆上换流站等均另行委托环评。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①准备阶段: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实地调查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开展专题研究,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结果、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的评价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分析,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和环评结论等。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八期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南20号天澜国际大厦东塔1205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5017278424
邮箱: lu980622@126.com
四、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11号1幢3楼
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057187990428
邮箱:670579945@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海上风电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对项目建设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3)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可行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最大方面是什么
(6)您认为采用何种措施减缓项目的影响
(7)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8)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在公示时段内,公众可将意见或建议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公告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八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