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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龙游石窟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6

龙游石窟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龙游石窟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龙游石窟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及面积:北至虎游线—沪瑞线—沪昆高速、南至灵山江大桥,东至桥头江大桥,西至汀塘圩大桥,总面积约29.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5——2035年,规划近期2025——2027年,规划中期2028——2030年、规划远期2031——2035年。

总体目标:依托其最具竞争力的生态、文化、区位的叠加优势,以及中小城市宜居宜养的城市特质,打造成以丰富的度假活动内容为核心的城市旅居生活型度假区。以“度假区范围调整、度假生活体系构建、度假服务品质提升”为抓手,改变现状有“景区”无“度假区”、有“城市服务”缺“度假体验”等诸多问题,构建全新度假生活方式。未来,力争打造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空间结构:构建“两江一环一心三区”的度假生活体验空间。“两江”即灵山江、衢江,“一环”即龙游瀫休闲度假环,“一心”即瀫窟秘境度假大本营。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环评是在对《龙游石窟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编)》和规划涉及区域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对实施该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最后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注】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kjsghhp@126.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建议意见。主要征询意见事项包括: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方式:范科 0570-7029002

地址:龙游县文化东路536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工  0571-879798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3)环保主管部门

当地环保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联系方式:封科 0570-7261937

地址:龙游县鹏程路22

 

 

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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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