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环境科技,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科技,浙江环境科技,环境科技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界首乡 CA1801-19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发布时间:2026-05-22

公示内容

界首乡 CA1801-19 地块位于浙江省淳安县界首乡,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8.834942°,北纬 29.553477°,总占地面积 3332.11m2。本地块 2020 年以前均为农用地,2020 3 月违规建设为亚运篮球场,于 2025 6 月被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罚(淳规划资源执罚罚决字〔2025〕第 000003 号),地块规划用途为体育用地(0805),本次调查为补充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1 1 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447 号),本次调查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体育用地(0805),为敏感用地,属于浙环发〔202447 号文件中的甲类地块,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界首乡 CA1801-19 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20 年地块建设亚运篮球场,地块及相邻地块无工业用地历史。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地、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故,未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也未因环保问题被投诉处罚,场地内无特殊气味。地块内不涉及工业用地情况下产品、原辅料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以及废水废气排放,地块内不涉及各类槽罐使用、不涉及管线、沟渠等。

根据对地块表层裸露土壤的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表层土壤无明显异常指标,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 202447 号)第十五条,本地块原有的生产活动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不存在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块调查可以结束,不需开展下一阶段调查工作,用于体育用地(0805)开发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