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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0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背景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老厂区)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新安路10号,是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硅单体及其系列产品生产,公司拥有甲基氯硅烷混合单体、甲基环硅氧烷、三氯氢硅、白炭黑、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等生产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转让的,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另外《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 号)规定,化工(含制药、农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等8个行业中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的原址用地,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属于丙类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地块现状

本地块所有建筑均已拆除完毕,现状为空地。

三、执行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144个,共采集地块内土壤样品668个(含72个平行样)、共布设地下水点位39个,共采集地块内地下水样品46个(含6个平行样)。地块外布设土壤点位3个,共采集地块外土壤样品9个(含2个平行样)。地块外布设地下水点位1个,共采集地下水样品2个(含1个平行样)。共布设4个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地表水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共布设3个底泥采样点,共采集底泥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

四、结论

(1)土壤检测结果:总石油烃(C10-C40)、铅、钴和二噁英类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相关标准。

(2)地下水检测结果:存在感官指标、一般化学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3)综上,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存在超标,属于污染地块,后续需进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进一步明确污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