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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嘉兴至绍兴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6

2017年11月9日,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嘉兴至绍兴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绍兴市嘉绍跨江大桥南接线投资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验收调查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分析实验室)、环境监理单位(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浙江鹿山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等)及特邀5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环境监理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的介绍汇报,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嘉绍高速公路起点位于乍嘉苏高速公路与嘉兴南湖大道交叉处的南湖互通(里程统计以本项目与乍嘉苏高速公路交叉点K0+000为基准),途径嘉兴市秀洲区、海盐县、海宁市、上虞市,跨越钱塘江和曹娥江,终点位于沽渚枢纽杭甬高速公路与上三高速公路交叉处(里程统计以本项目与杭甬高速公路交叉点K69+416.233为基准),本工程全长69.42km,其中,北岸接线长43.26km,嘉绍大桥长10.14公里km,南岸接线长16.02km

嘉绍高速公路北岸接线设嘉兴1号、嘉兴2号和海宁等3处枢纽,设王店、百步、硖石、袁花、尖山等5处互通;设嘉绍大桥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3处(北接线段管理中心与王店东互通收费站合建,大桥段管理中心与滨海新城北收费站合建、南接线段管理中心与滨海新城南收费站合建),养护工区1处(与尖山互通收费站合建)。南岸接线设滨海新城北和滨海新城南(沥海)等2处互通,沽渚枢纽1处;设停车区1处(与滨海新城北互通合建)。

    全线共设桥梁24361.11m/45座(不含互通),其中特大桥19385.16m/4座、大桥3422.46m/8座、中桥1355.25m/27座、小桥198.24m/6座;涵洞34道、管涵123道,全线同步建成交通安全设施、监控、通信、收费、房建、供电、照明等设施及景观绿化工程。

嘉绍高速公路建设过程:

(1)环评报告:20051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嘉兴至绍兴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评预审意见:20051月,交通部以交环函[2005]10号文《关于对嘉兴至绍兴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函》通过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3)环评批复:20053月,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5]207号文《关于嘉兴至绍兴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4)项目建议书批复:2005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5]2356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嘉兴至绍兴跨江通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工程建设。

(5)工可批复:2007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7]3522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明确了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

(6)初步设计批复:200810月,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08360号文《关于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初步设计的批复》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7)大桥施工图设计批复:2009120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09]8号《关于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嘉绍大桥引桥及主桥下部结构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对大桥段施工图进行了批复。

(8)土建施工图设计批复:20095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以浙交复[2009]70号和浙交复[2009]73号批复了工程北岸接线和南岸接线施工图设计(土建部分)。

(9)北岸接线交安绿化及声屏障施工图设计批复:20126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2]63号批复了工程北岸接线交安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图设计。

(10)南岸接线交安绿化及声屏障施工图设计批复:201212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2]155号批复了工程南岸接线交安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图设计。

    工程于20097月开工建设,20137月建成通车,总建设工期49个月。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监理,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分析实验室于20155月和20169月对本项目噪声和废水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工程主要控制点、路线走向未发生较大变化,收费站数量不变仍为7个,但是根据互通位置的调整,收费站也发生相应调整,服务区由原来设置在滨海新城改为嘉绍大桥服务区。北接线、嘉绍大桥(K43+261~ K53+398)、南接线(K53+398~终点)段路线未发生重大摆动,但其中路线穿越后建的滨海新城规划区,即K55+378K59+624路段,为避免对该规划区的影响,路线形式在初步设计阶段由路基工程改为高架桥梁穿越规划区。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在水土保持、临时用地的恢复、景观绿化、噪声及扬尘控制、施工污水处理等方面都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基本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工程营运阶段的主要环境影响为交通噪声、收费站、服务区污水等。经调查,为减小工程运营后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学校的影响,全线47处敏感目标路段设置有声屏障(包含原环评要求实施声屏障的5处敏感目标),共计长14916m

    嘉绍大桥服务区和尖山收费站废水纳管,工程沿线其它收费站和停车区均安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本次调查监测结果显示,所监测的各收费站、停车区污水处理装置出水水质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试运营期间,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分析实验室按照环评相关要求进行了噪声、废水监测工作。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结合现场检查,本项目运行管理基本符合环评和环评批复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该工程交通流量已达到设计中期预测交通流量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

1.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1)工程施工期存在一定的扬尘污染,据沿线居民反映施工单位亦采取了洒水降尘等措施。扬尘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除。

2)工程营运期汽车废气不会对沿线空气质量产生大的影响,各服务区、收费站均不使用锅炉,燃气使用液化气,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室外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工程营运期可以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汽车拥堵和加强道路沿线绿化的措施来减轻汽车尾气污染。

2. 对水环境的影响

 1)工程路基、路面排水体系完整,并通过原有沟、渠与区域排水系统相联通,路面排水对沿线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收费站和停车区污水经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嘉绍大桥服务区和尖山收费站纳管废水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本工程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K65+723蒋家桥(原茅蓬桥)跨越百沥河河段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经调查,百沥河III类水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原为沥海镇的备用水源,目前该备用水源已经取消,沥海镇饮用水由小舜江水厂供水,水源为汤浦水库。

4)经现场踏勘,北接线的王马线大桥、大横港大桥、长山河特大桥、北塘洋2号桥、天仙府塘大桥和南接线的滨海新城高架桥、蒋家桥、曹娥江特大桥共计8座桥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可将雨水和泄露危化品引至桥下沉淀池。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可有效防止对水体的污染,水环境保护设施效果良好。

3. 对声环境的影响

    工程沿线共有59个声环境敏感目标,其中58处村庄、1处小学(已搬迁)。全线共有47个敏感目标路段设置有声屏障,全线共实施声屏障长度总计14916m,费用总计3623.3万元;其中北接线实施声屏障敏感目标39处,长11976m,实施费用2900万元;南接线实施声屏障敏感目标有8处,长2980m,实施费用723.3万元。公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点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和2类标准要求。

4.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工程实际征用土地共计569.0463公顷,其中北岸接线416.8461公顷,南岸接线152.2002公顷,实际征地面积比批复面积604.5268公顷减少35.4805公顷,节约了大量用地。工程采取了优化线路设计,穿越滨海新城规划区路段由地面道路调整为高架桥,控制路基高度,收缩边坡等措施节约永久占地。占用的土地相对于项目直接影响区土地而言是很小的,不会改变该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式,本工程所用占地均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了补偿,项目对沿线农林生态影响较小。

2)工程实际挖方总量305.10m3、填方总量1028.62m3、借方总量(商购)881.51m3,弃方总量157.99m3。工程为典型平原区高速公路,填方量远远大于挖方量。本工程土方全部商购,因此不设取土场。弃方包括废弃土方(含软基段卸载方)35.67,钻渣泥浆121.57,拆迁废弃物0.75m3,其中35.67废弃土方和0.75m3拆迁废弃物运至互通区填筑用于景观塑造, 嘉绍大桥施工产生的钻渣泥浆46.35外运至绍兴市上虞区沥海镇九六丘围垦区回填利用,其余桥梁施工产生的钻渣泥浆75.22m3设沉浆池就地固化处理。

3)工程实际设置生产生活区29处,面积87.04hm2,设置施工便道37处,约30.96km,面积15.16hm2。经调查,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沿线施工便道均已恢复、绿化、复垦或移交地方利用,无明显施工痕迹。

4)工程沿线路基、路堑边坡采取了有效的工程防护和植被防护措施。工程全线排水防护工程完备,有效的防止了公路两侧的水土流失现象。

验收总体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嘉兴至绍兴公路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建议和要求  

对道路交通噪声、废水收集及其处置设施等加强管理,对产生的环境影响应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七、信息公开

1. 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171116——20171215日。

2. 当地环保部门

1)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3-82512233;

(2)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5-88604938。

3. 建设单位

1)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573-82861022

(2)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75-89285309

(3)绍兴市嘉绍跨江大桥南接线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575-85746105

4公开网址

1)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zjhuanzi.com/

2)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jxjtjt.cn/

3)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jttz.com/



嘉兴至绍兴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稿

嘉兴至绍兴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