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概述:德清新市工业园区位于新市镇镇区东北部,东南至京杭大运河,西南至青龙漾港、德桐公路、齐界桥,北至新善公路,规划总面积6.58 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近期为2018-2022年,远期为2023-2030年。
园区定位:以装备制造业、食品加工及包装、轻纺服装为主导,以运河物流商贸经济为特色的浙北一流省级工业园区,承接上海产业转移先行区和德清东部产业主平台。
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区以装备制造业、新型材料、运河物流为主导产业,以食品加工及包装、纺织服装为支柱产业,同时培育新兴产业,包括仓储运输产业、包装、流通加工产业,信息、咨询服务产业,电子商务产业等。
总体目标: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和招商力度,努力拓展产业链条,改革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力争到规划近期升级为德清开发区。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
本次规划以一、二类工业为主,园区主导产业均为轻污染产业,其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只要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管理要求实施,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
规划区采用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园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均送乐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园区内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随着园区的开发建设,有利于提高区域截污纳管率,从而有助于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3、固废
园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固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
主要为生产噪声,首先应优化布局,规划居住区周边不宜布置机械加工等高噪声企业;同时入园企业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确定的园区定位、发展目标、主导产业和规划结构总体较为合理,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与县域总体规划、新市镇城镇总体规划、新市镇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德清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上位规划、相关规划相协调;但园区开发建设对资源环境也将造成一定压力,应有选择性地发展产业,优化园区用地布局,对传统主导产业进行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打造浙北一流的省级工业园区。
本次规划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强化生态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对策措施、落实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后,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德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单位地址:德清县新市镇新联路33号
3.联系方式:沈工 0572-8183118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199号3号楼
3.联系方式:朱工 0571-87996030
六.规划环评审查单位
1.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名称: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联系方式:0572-807247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园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及规划实施后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3.对入园企业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当地政府及园区管委会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15日。
有关单位、专家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可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告发布单位:德清工业园区管委会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