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
规划范围及面积: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西部,环莫干山风景名胜区,涉及武康镇、莫干山镇和筏头乡三个乡镇的10个行政村,即五四村、高峰村、燎原村、劳岭村、紫岭村、何村村、仙潭村、兰树坑村、庙前村、后坞村,总面积约58.7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8-2035年,包括近期(2018-2022年)、中期(2023-2027年)和远期(2027-2035年)。
总体定位:依托莫干山地区良好的山地自然生态资源基底,以悠久的避暑度假基因、深厚的人文历史资源、特色的精品民宿集群、乡野田园、生态农业、宗教文化资源等为依托,以诗意栖居度假方式为理念,打造集特色山居度假、户外山地运动、康疗养生、文化休闲、商务会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具有世界水准、中国高度、浙江风格、德清特色的中国国际乡村度假旅游目的地。
发展目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球高端旅游典范区、世界级风景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生态环境:度假区在运营实施后,对植物多样性、动物、水生生物的影响并不大。度假区对区内的高峰水库、阜溪溪流,区外的对河口水库、莫干山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度假区建设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在环境容量许可条件下,适度进行风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项目以现有建筑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为主,以诗意栖居度假方式为理念,打造乡村山地型国际旅游度假区。
大气环境:度假区大气污染主要为燃气污染源、机动车尾气、餐饮业油烟。规划区内燃气采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度假区内鼓励采用电瓶车、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方式,汽车尾气排放对度假区影响不大。度假区在运营过程中,需要求各种规模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标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规划区内污水经收集后均送狮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狮山污水现状处理能力以内,规划实施不会造成度假区地表水环境的恶化,也不会影响对河口水库。狮山污水处理厂尾水目前排放余英溪,后期将进一步加强中水回用减少废水排放;远期废水将进一步实施提标改造,并将尾水排放口调整到龙溪。规划实施后随着中水回用工作的加强、提标改造工程的实施,狮山污水厂纳污水体水质总体趋向改善。
地下水环境:规划区地表水丰富,尚无大规模的地下水开采,地下水多以泉水的形式露于地表。度假区运营后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是生活污水为主,在对规划区内污水管网、厕所、生活垃圾转运站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度假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地下水水质基本没有影响。
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声污染源主要为交通运输噪声、机械设备噪声和社会噪声。由于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具有波动性,动力设备绝大部分在室内或地下运行,交通噪声影响范围较小。总体而言,在采取一定减噪措施的前提下,交通噪声、动力设备房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影响不大。
固体废弃物环境:度假区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以餐厨垃圾为主,度假区生活垃圾经收集点收集后送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日垃圾处理能力800吨,可以实现度假区内各类固废实现零排放,对度假区环境影响较小。
三、评价结论
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与城市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相关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相一致,对所排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规划项目以对现有建筑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为主,规划内容基本体现了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总体来看,度假区的开发建设所带来的有利影响(包括环境、经济和社会、生态系统影响)远超过不利影响。
综上,在严格采取相关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管理,控制规模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发布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环评简本可前往德清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查阅。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德清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德清县莫干山镇育才路南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2-805283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向往街199号
联系人:翟女士
电话:0571-87992686
电子邮箱:1578835746@qq.com
(3)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①审查环保主管部门
浙江省环保厅:0571-28869176
②当地环保部门
德清县环保局:0572-8072471
德清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