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西起北郊河-昌盛中路,南至东升西路-中环北路,东至东外环河-沪杭铁路,北至北郊河,规划区总面积20.26km2。
(2) 规划期限: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5年。
(3) 规划目标:“智能制造”典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园区”领航区。
(4) 规划规模:规划近期人口规模6~8万人,远期10万人;近期、远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均约为1800公顷。
(5) 规划布局:一带双轴,两廊六区。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水环境影响:规划近、远期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均能纳入嘉兴联合污水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规划区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通过污水厂及时实施“准Ⅳ类”排放标准,积极落实上游钱塘江流域以及下游杭州湾近岸海域的污染治理相关规划方案,一定程度可改善杭州湾海域水质。各企事业单位做好各类设施的防渗水平,基本不会对规划区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空气:规划区废气排放源主要包括燃料废气、工艺废气等工业源以及居民燃气等生活源。通过采取淘汰落后产能、“退二优二”、“退低进高”以及各行业VOCs整治等多项措施,规划近、远期废气污染源各类废气污染物均有不同程度的削减,一定程度上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正面作用。
声环境影响:规划区内企业生产设备噪声经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及高噪声设备经隔振消声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加强引导、严格控制等措施,可减轻社会生活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新建道路、航道等需与沿线居住区预留合适距离,种植绿化隔声带,可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
固废处置影响:区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危废均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土壤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工业污染源对土壤影响将会减小,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以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的开发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内土壤产生明显的累积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区域现状开发程度较高,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通过明确空间布局管控区域及管控要求,可有效控制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综合评价结论及规划调整建议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片区是经开区最早开发建设的区域,其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特点,提出通过“退二优二”、“退低进高”等手段,规划区域定位由原有的工业主导地区转变为一个具有多样化功能的城市板块。其产业定位、用地布局基本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对于局部用地布局、部分产业规划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均提出调整建议。
在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片区总体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征求以下事项:
1.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片区发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看法和建议;
3.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规划实施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函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11日~9月25日)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划组织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
电话:0573-83615349 邮编:3140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
电话:0571-87961250 邮编:311121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环保局
地址: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
电话:0573-89973953 邮编:314000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