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综保区(A区)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版本
发布时间:2018-12-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嘉兴综合保税区(A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及面积:西邻S202省道,南至S101省道,北侧与东侧以内部巡逻北路和巡逻东路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1.38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嘉兴综合保税区按照“服务全市、辐射浙北、融入上海、联通全球”的要求,形成功能多元化、区港一体化、贸易便利化的创新发展格局,实现区内外联动发展和带动区域共同发展的目标。
总体策略:建立高端承接、联动共建、产业错位发展;构建信息化平台,打造智能园区;推进生态可持续发展,打造滨水绿脉、生态共生;推进生态可持续发展,打造滨水绿脉、生态共生;形成多元网聚的发展模式。
发展愿景:重点打造“一引擎三基地”——杭州湾北翼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引擎,大宗商品保税仓储物流基地,先进装备保税加工制造基地,进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交易基地。
产业导向:重点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业,提升发展保税加工智造业,加快培育新兴保税服务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演变趋势分析;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规划产业结构、规模和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论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将认真准备公众关心的相关议题,并结合规划环评成果,在规划环评初稿完成后组织公众参与和第二次公示。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嘉兴综合保税区综合管理局
地址:浙江乍浦东方大道1号综合保税区大楼
联系人:谈女士
电话:0573-85588102
邮编:31420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杭州余杭区联创街19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71-87331034
邮编:311121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嘉兴港区环保局
地址:浙江平湖乍浦镇中山东路11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73-85588120
邮编:314201
嘉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