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湖州市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州市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嘉湖平原湖州地区,行政上分属安吉县、长兴县、德清县、湖州市区,由环湖河道整治工程、东西苕溪治理工程、闸站扩排工程、沿线小型水利设施改造及桥梁工程等组成。
其中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包括合溪新港整治河道长15.4km、横山港整治河道长11.41km及小浦闸移址新建,闸孔净宽2×23m,闸底高程-2.30m。东西苕溪治理工程包括晓墅港整治河道长13.2km、导流西岸堤防4.11km。闸站扩排工程包括新民桥闸站和毛安桥泵站,新民桥闸站新增排涝及引水泵站,排涝泵站排涝流量50m3/s,引水泵站引水流量25m3/s;新建毛安桥泵站设计流量18.7m3/s。
工程静态总投资约13966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吉县水利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6层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72- 271723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乔工 联系电话:0571-8799681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见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等反馈意见。
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吉县水利建设发展总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