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融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核心区和协调区两个层次,核心区即国家批复的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面积9.19平方公里。协调区西至福厦高速,东依福长高速,北邻作坊村,南靠纵一路环线面积53.2平方公里。
(2) 规划期限:2018-2035年
(3) 规划目标:引领区域发展的“产业高地、创新聚合、集约典范、宜居福地”,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排头兵。
(4) 规划规模:规划总人口约32万人,其中产业人口15万人。协调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4088.8公顷。
(5) 规划结构:“一区三园多组团”。
一区: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园:中心产业园、城北产业园和南部产业园。
多组团:各子园区内部分别形成若干工业、居住和服务组团,形成生产、生活、生态自组织的产城融合空间布局。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演变趋势分析;②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③ 规划区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④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⑤环境风险分析;⑥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分析及优化调整建议;⑦环境影响减缓措施;⑧公众参与调查;⑨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将认真准备公众关心的相关议题,并结合规划环评成果,在规划环评初稿完成后组织公众参与和第二次公示。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西环北路36号
电话:0591-85377885 邮编:35030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
电话:0571-87961250 邮编:311121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清市东门路北段46号
电话:0591-85168881 邮编:350300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