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26为治理鳌江水头段水患,提高水头段干流防洪能力,根据《鳌江流域综合规划》,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建设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为听取项目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本项目概况、对环境的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9日)内向建设单位、审批部门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致电或致函告知,特此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整体工程(整体工程)由平阳南湖分洪工程(本工程)以及南湖分洪抢险应急工程(应急工程)组成。整体工程项目由蒲潭堰上游约660米起,设分洪隧洞由西向东横穿山体,经门前山,于唐家岭金塔村下穿白岩寨隧道,经上东山、岭头等山体至显桥水闸下游920米,山岙排至鳌江干流。工程设计分洪流量为820立方米每秒。
工程建设内容:整体工程建设内容含分洪闸工程、分洪隧洞工程及退洪闸工程三部分。其中出口退洪闸及退洪闸上游各150m分洪隧道,由平阳县作为南湖分洪抢险应急工程先行实施。本工程建设内容由进口分洪闸和分洪隧洞组成。进口分洪闸共计两座,每座闸共计2孔,每孔净宽8m,底槛顶高程为7.0m;分洪隧洞包括2条,南线分洪隧洞长6.538km,北线分洪隧洞长6.563km,由上游无压段、倒虹吸段、下游无压段组成,衬后洞宽14m。
工程设计标准:工程等别为III等,进口分洪闸、分洪隧洞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翼墙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城镇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本工程总投资:总投资157598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包括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水头镇龙涵村水源地以及鳌江、北港、闹村溪等水体以及清江村、普美村、横山岭村等村庄。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口分洪闸施工产生的基坑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施工支洞产生的各类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水体。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材料堆放、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搅拌站、场地平整、施工运输过程中道路产生的扬尘、爆破过程中产生的TSP,以及炸药使用、燃油设备车辆消耗产生的CO、NOX、SO2等;施工期噪声来自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搅拌、空压机、隧洞爆破等施工噪声以及运输车辆流动噪声源,主要分布在各施工区,噪声源强70~110dB;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弃渣。此外,施工期隧洞开挖、施工场地平整等施工活动将导致地形地貌改变、植被损毁和水土流失加重,工程施工活动对附近野生动物产生干扰,施工期施工活动扰动水体将影响河流透明度,对施工区河段及其下游局部河段水生生态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营运期:本项目为分洪工程,项目建成后汛期分洪时部分洪水经由分洪隧洞直接进入鳌江干流显桥断面以下,部分洪水沿鳌江干流经由水头镇汇入下游,降低鳌江干流水头段的防洪压力;隧洞进出口上下游一定范围内河道流场将发生一定变化,河流流速增加,但总体而言增幅较小,对流域水文情势影响较小。由于工程分洪作用,水头镇范围内发生内涝的几率减少,避免了面源污染的携带入河,有利于河道水质的改善,从而有利于河道水生生态系统生境的改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①进口分洪闸基坑废水隧洞排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②加强施工管理措施,施工场地及料场采取定期洒水清洗、堆料进行覆盖的防尘抑尘措施,混凝土加工系统设置袋式除尘装置,物料即用即拌。控制好爆破参数,洒水润岩,以减少爆破时产生的粉尘,同时爆破进行洒水喷雾,控制粉尘漫延。施工时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施工机械、车辆。采取以上措施减缓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③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进行公告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④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及时外运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⑤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减少临时占地及施工扰动范围,减轻对陆域动物及水生生物的影响。
营运期: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河道污染负荷,严格按照工程调度运行原则进行闸门启闭。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鳌江流域综合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的建设可提高水头镇防洪能力,同时结合流域其他水利工程,基本实现水头镇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在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要求,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进一步的完整资料,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以及查看的时间不得迟于2019年9月9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3、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9日。
4、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工北路149-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7-63830019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 甲 字 第2003号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71-87961250 传真:0571-87331074
(3)属地环保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地址:平阳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7-6373502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